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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职责
阅读次数:0  上传时间:2011-11-10

   社会科学处于2011年5月6日经学校批准成立,是在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负责把握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学术发展方向,推动全校文科学科建设与规划;制定或修订供领导审定的全校文科科研规划草案,掌握全校文科科研的整体动向,就文科科研工作向学校领导提供有关信息、调研或咨询报告;负责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与管理,成果管理、基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具体事宜。

1.负责拟定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并就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和管理工作向学校领导提供有关信息或咨询报告。

2.组织申报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对科研项目进度、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组织申报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及科研成果的结题、鉴定及管理。
   4.开展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统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
   5.协助人文社会科学院系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报告会和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和协调人文社会科学院系举办国内外重大学术交流活动等相关事宜。
   6.负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7.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有关出版基金的申报、评审和管理。
   8.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9.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的申报、论证、审批和设立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人才计划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其它相关业务,以及上级和学校交办的有关工作。


 结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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