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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0  上传时间:2017-04-12

各学院、各单位:

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工作已启动,我校开始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评审过程中也不得出版。况且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

3.申报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成果及非项目成果。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0-60万。教材、译著、工具书、散篇论文、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成果不在资助之列。各级各类项目研究成果结项等级原则上为“良好”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

4.申报成果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报成果不得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入选《成果文库》作品不能作为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成果予以使用。

6.申报成果学科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7.申报人原则上须是专职科研人员(包括退休科研人员)。单独申报时,申报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申报时,申报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申报人没有承担任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含特别委托项目),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相当;已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资助的,不再资助研究经费。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书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概要内容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3.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5.请各单位务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赵涛  80789755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申报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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