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已经开始集中受理申报,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范围
1.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著作以及版权属于中国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的翻译和出版发行;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等5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
2.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3.申报成果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进行压缩和改写。
4.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5.项目资助领域主要包括:
1)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阐释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有助于国际社会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的优秀成果;
2)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
3)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4)研究人类共同关注话题、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有助于参与世界学术对话、反映我国为世界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成果。
6、项目资助标准为:
中文著作一般万字万元左右,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学术丛书资助额度视实际情况确定);外文学术期刊,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其他申报资格、形式、项目管理等细节请查阅《申报注意事项》(附件7)。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1、2)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用计算机填写。一式8份,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5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
(3)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请发送至指定邮箱skxmshb@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社会科学处
2017年8月25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