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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第二次结项通知
阅读次数:0  上传时间:2017-10-24

各学院、各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

2017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第二次结项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的年度项目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进入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项目(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字样);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的;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被省级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二、本次课题集中结项受理范围为2014年以来在研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包括2016年立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按以下目录装订:

1、《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申请书》;

2、《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5、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6、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7、《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有变更事项的提交)。

上述材料一式五份,一律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其它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

三、报送要求:

结项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17年11月2日前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327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涛  80789755


     附件: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0月24日


 结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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