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可申报规划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可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和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报资格。
5.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详细的申报要求请认真研读《申报要点》(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本年度项目依然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唯一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评审书的填写请参照《填报注意事项》(附件2)。
请各学院(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于2018年3月7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汇总表》(附件4)纸质件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kxmshb@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