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0  上传时间:2018-06-20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项目清理通知,为提高我校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完成效率,要对2013年至2015年超期未结题的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含专项)进行清理,项目立项情况可参看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计划外计划。

请各学院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个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结项材料务必在2018年9月10日前报至社会科学处,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需填写撤项申请表做撤项处理。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简称依托学校)提出处理意见,经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追回,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重视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清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查检查,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社会科学处

2018年6月20日


 结项公告
>>更多
●  版权所有:河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  邮编:050024  ●  电话:0311—80789750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