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省文化厅决定举办第六届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成果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服务于党、政府的中心工作,注重成果的实践指导意义;坚持中华文化立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成果的方向性和科学性;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注重成果的时代价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专著。
(二)选题范围(见附件)
(三)作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15年以后发表、正式出版、为市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用、入选省级以上社科类或文化艺术类课题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作品内容要求
1、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2、研究成果应建立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或具有一定的理论前瞻性、实践指导性;
3、论文、研究报告2500-5000字;
4、杜绝抄袭、拼凑。
三、入选要求
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遴选,对具有重要理论指导和实践应用价值的作品,颁发“第六届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理论成果”证书。部分优秀成果结集编印《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成果选集》。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论文、研究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七份装订整齐;专著一式五本,另附专著摘要(2000字左右)七份。
2、电子版材料(word版):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摘要连同《成果作品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sunhh@hebtu.edu.cn。
各单位汇总后,纸质材料连同《成果作品登记表》一份(盖章)10月25日前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 孙海虹 80789757
附件:1、选题范围
社会科学处
2018年9月29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