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另设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除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外,所有奖项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报办法
1、填写《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填写完毕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也无需为此注册个人账户。同时请注意:(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也不能使用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2)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2、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参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3)。
3、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最终由学校按照教育厅下发名额择优推荐。
四、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
《单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务必于于2019年3月15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sunhh@hebtu.edu.cn,由社会科学处统一审核合格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单位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2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各单位请务必于2019年3月18日前将与上传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及电话:孙海虹 80789757
附件:附件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19年2月14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