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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暨河北师范大学社科研究基金申报的通知
阅读次数:0  上传时间:2019-11-14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校内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的培育作用,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现对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暨校内社科研究基金申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论证,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原则,切实提升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具体资助方案按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大科研基金:旨在培育和孵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分期资助5 万元。本次申报侧重选题推荐。

2.重点科研基金:以培育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为目的,凝练学术问题,积累前期成果,资助额度2万元。

3.重大研究专项:鼓励教师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等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可按照主题方向(见附件)自拟题目,资助额度2万元。

4.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旨在鼓励我校教师产出精品力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资助额度为 2 万元,每年不超过 10 项。

5.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支持鼓励我校教师围绕国家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前瞻性和实效性较强的对策建议,为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资助额度0.2-0.5万元。

6.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属于学校人才类项目,以科研立项形式给予资助,纳入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具体资助额度以人事聘用合同规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

1.重大科研基金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限额遴选1-5项;

2.重点科研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5日后出生)。

3.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的书稿必须完成 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 60%)且不得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获得资助的学术著作不得擅自出版,且须申请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4.本年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资助2019年12月31日之前履行人事手续且正式任职(含在职),未被本项目资助的博士。申报者不得直接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题目申请;获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须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学院(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选题和论证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未能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的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申报者需按评审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二次提交仍不合格的,延期资助一年。

5.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6.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校内社科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除外)负责人不得申报。

7.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校内社科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除外),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日。材料要求如下:

1.《校内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校内社科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

2.《校内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成果介绍活页》、《校内社科基金重大科研项目选题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材料;

3.《2020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重大科研基金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1份(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kxmgl@163.com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附件:2020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申报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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