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度第一批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3年以后立项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均可于本次申请结项。
2013年立项的项目本次如还不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将自动清理;2014、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20年6月。被清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二、结项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须按《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2.本次不受理延期申请。
3.因各种原因不能结项的,需提交《河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撤项备案表》,一经撤项3年内不得再申请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1份,材料装订顺序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结项审批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2份。
2.电子版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请按要求发送至邮箱:skxmgl@163.com。
3.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结项材料收取和审核工作,务必于2020年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社会科学处。如有疑问请电话垂询。
联系人:王颖宏 电话:80789756。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2月5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