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21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教师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4月20日)之前,书稿撰写已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包括:
1. 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学术著作。
2. 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著作。
3. 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有重要意义和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
4. 研究我国特别是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及河北优长学科、特色学科等有重要价值的学术著作。
5. 同等条件下,对年轻学者申请的学术著作予以优先支持。已出版著作的再版及修订本不能申请,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资料汇编、论文集等不予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著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政治导向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2. 申请人应为著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 著作须有不少于2篇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支撑,申请人为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4. 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复制比不超过15%。
5. 著作须由2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
三、资助经费及要求
1. 资助数量和金额根据本年度申报情况和省财政拨款情况酌定,资助经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
2. 获资助著作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2021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并送交成果管理处10套样书。
3. 获资助著作须自批准资助起一年内公开出版,无故不能按期出版的,将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撤销资助,追回已拨付款项,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
4. 省社科院(社科联)对著作出版后产生的社会反响进行跟踪评估,申请人应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并送交成果管理处。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1份。
2. 完整书稿的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3. 书稿的前言、目录、参考文献、公开发表的支撑论文、课题来源依据以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佐证材料1份。
4. 出版合同复印件2份(原件由各单位审查)。
5. 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知网查重报告1份。
6.《2021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7. 请各单位于4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完整书稿和《2021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gyh@hebt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郭迎会 80789755
附件:2021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相关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6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