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第二批结项工作于今天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年及以后立项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成果达到结项标准均可申请结项。在研项目的结项最终截止日期请参看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时间表(见附件)。
二、结项要求
1.各类项目须按《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相关结项材料。
2.清理期内的项目无须办理延期申请。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请及时在平台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结项需使用新版结项鉴定申请书(见附件),使用旧版申请书的省社科工作办公室将不予受理。
4.若存在确因疫情等特殊影响超期被终止,且本次可报送完整结项申请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可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我处将提请省办酌情处理。
三、结项方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结项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1年6月3日下午5点前登陆“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完成线上结项。
具体操作可参考《往年项目中后期项目管理-使用手册》(见附件),系统使用故障可拨打服务热线:4008001636。
2.纸质材料一式1份务必于6月3日17:30前将交社会科学处。材料装订顺序及格式要求详见鉴定申请书说明。如有疑问请电话垂询。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电话:80789756
附件:2021年6月结项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21年5月18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