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结项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2017年立项并申请延期和2018年及以后立项的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成果达到结项标准均可申请结项。在研项目的结项最终截止日期请参看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时间表(见附件)。
二、结项要求
1.各类项目须按《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相关结项材料。注意: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结项标准按2014年5月修订管理办法执行;2021年度项目,结项标准按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结项须使用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省社科工作办公室将不予受理。
3.清理期内的项目无须办理延期申请。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请及时在平台办理延期手续。
三、结项方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结项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线上申请开始时间为6月6日,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月8日前登陆“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完成线上结项。
具体操作可参考《往年项目中后期项目管理-使用手册》(见附件),系统使用故障可拨打服务热线:4008001636。
2.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交到社会科学处。材料装订顺序及格式要求详见结项鉴定申请书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郭迎会 0311-80789755
附件:2022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结项材料.zip
社会科学处
2022年5月11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