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资助额度及成果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成果要求如下: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不超过3项。
3.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五、材料要求
各单位请务于2024年1月9日下午5点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钉钉报送所有电子版材料,学校将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书一式7份;
2.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汇总表1份;
3.电子版汇总表须为Excel格式;
4.校内材料收取时间以省内评审时间为依据设定,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须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5.各学院申报电子材料时,须以“申请人姓名+2024文旅部项目申报书”为文件名称,学院(单位)申报材料须以“学院+2024文旅部项目+项目数量”为文件名,以电子版汇总表为依据收取纸质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月14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