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请相关学科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依据申报项目的培训类别、学员数量、授课时长等因素,同时参考项目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4.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分为两个类别。其中,组织创作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个人创作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5.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分为两个类别。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以下标准:戏曲、话剧项目2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400万元;儿童剧项目120万元;杂技剧项目300万元;木偶剧项目100万元;皮影戏项目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120万元;曲艺(长篇、中篇)项目5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100万元。
(2)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以下标准:戏曲小戏、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项目30万元;器乐项目20万元;歌曲(含合唱)项目10万元;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10万元,群舞项目20万元;曲艺(短篇)、小品项目10万元;木偶小剧项目15万元;皮影小戏项目10万元;杂技(含魔术、滑稽)项目2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项目15万元。
二、申报数量
1.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不超过5项。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不超过3项。
4.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1)组织创作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不超过2项。
(2)个人创作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
5.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主体均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同一项目申报主体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
(2)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同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器乐类不超过8项,其他每个类别不超过5项。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项目申请人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网站首页页面中部右侧“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各类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因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以我校为申报主体的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美术创作组织创作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由学院科研办统一提交社会科学处参加校内评审。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
纸质材料:系统导出的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学院(单位)申报汇总表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钉钉提交社会科学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通知原件(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80789756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