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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6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为解决全局性、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研究创新政策,采取务实措施,扎实推进我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强我省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发现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财经人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现启动2026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自选方向。聚焦财经领域热点、难点问题,鼓励课题申报人发挥学术优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为河北省财经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参考方向。紧扣我省财经领域重点任务,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一批现实问题,供具有相关研究基础的课题申报人选择,详见附件3。(可针对参考方向自拟题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要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围绕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要充分体现时代性,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力争解决一批阶段性难题。要充分体现可行性,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对经济工作产生推动指导作用。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每人(含课题组成员)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确定后原则上禁止更改。

    (三)我校上报课题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项,且研究方向、内容等不得雷同。

    三、课题组织

    (一)课题立项。申报课题受理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重点筛选研究有基础、理论有突破、实践有参考、成果有转化的研究课题,进行立项研究(原则上同一个课题题目最多立项2项),并发布课题立项清单。

    (二)课题研究。课题立项后,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提交的课题研究报告(纸质文本及电子稿)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期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中期调度。

    (三)课题结项。针对立项课题成果,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自拟题目创新情况、参考方向问题解决情况等条件区分为结项课题(优秀课题、良好课题、一般课题)和不予结项课题,其中优秀课题和良好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并发放结项证书,一般结项课题无经费补助只发放结项证书,不予结项课题无经费补助和结项证书。

    四、其他事项

    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所有,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呈报,应注明“中共河北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支持项目及课题编号”,并及时告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五、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人如实填写《2026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6份。

    各学院(单位)填写《申报课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加盖公章)。

    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yh@hebtu.edu.cn,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  80789755


    附件1:2026年度财经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2:申报课题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3:前瞻性问题研究课题参考方向一览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