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2026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清理项目:2023年立项未结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对逾期未报的项目,我办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结项手续,按撤项处理。在本次结项期限前提交结项的项目,经评审,成果质量等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项目研究。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从被终止的当年度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项的当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2、结项项目:2024年和2025年立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
3、2024年立项的项目应结尽结。2025年立项未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项目,须在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二、结项条件
(一)申请结项的项目已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2.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
3.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其主体核心内容公开发表。(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提供查重报告);
4.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二)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进入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
1.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项目(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字样);
2.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的;
3.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
4.被省级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三、结项方式
本年度结项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项目负责人登陆“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hbwlkyglxt.hebeitour.com.cn/)线上申请结项鉴定,同时填写纸质结项材料(在结项审批书声明和结项报告处手写签名)。申请结项的材料应是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且与立项申请书、鉴定审批书中承诺的成果形式一致。
四、纸质结项材料要求
统一按以下目录组织纸质结项材料。
1.《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
2.《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书》;
3.《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5.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6.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7.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申请过纸质变更的项目)
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编排,制作目录,左侧胶装成册,封面加厚(不要使用铜版纸)。材料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进入决策的项目,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线上提交和线下纸质结项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均为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高旭梦 13400495575 王鹏 18633079323
联系人及电话:孙海虹 80789757
附件:附件材料.zip
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26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