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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202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次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请各学院(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研《202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202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按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强有组织科研,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进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专题项目、河北文化研究项目、年度项目(含习近平党建思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区域国别3个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智库研究项目。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三、选题要求

    省社科基金项目着眼尊重学者自主探索、激发学术创新活力,除重点专题项目列出重点研究选题(见《申报指南》),不发布分学科具体选题指南。申请人应按照《申报指南》对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申请人需对照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

    四、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重大项目;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重点专题项目、河北文化研究项目;河北省级新型智库、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智库研究项目;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可以申请重点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后出生)。

    河北文化研究项目实行团队申报制,2-5个主题相关、可推出系列成果的项目组团申报,分别确定课题组、填写申报材料。不受理单个项目申报。

    各类项目要求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见《申报指南》。

    2. 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五、申报要求

    1.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

    (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2. 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3. 本次项目申报,承担上一个省项目结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项目时,可不受申报指标限制。请将本次申报项目的结项优秀申请人信息(项目的批准号、课题名称、负责人、责任单位、结项等级等)统一汇总后,于7月13日前将名单发送至邮箱gyh@hebtu.edu.cn。

    4. 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202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 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申报,网络平台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立项系统”(http://110.249.185.80/),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27日(8:30)。

    2. 无账号的项目负责人提前登录申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社会科学处审核后方可申报。

    3. 下载《申报书》及《活页》进行填报(平台开放后下载最新版)。其中,申报书需“启用宏”(具体操作见申报书模板首页说明)后进行填写。《申报书》及《活页》定稿后,在申报系统上传并提交。

    4. 线上填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形成纸质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进行校内评审。《申报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3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A4纸打印。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h@hebtu.edu.cn。

    5. 通过校内评审后,申请人上传并打印最终版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1份,A4纸单面印制,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yh@hebtu.edu.cn。

    凡研究内容涉及敏感问题、论证材料含有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的申报材料,不得上传系统,须以线下方式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

    七、申报时间

    1. 用于校内评审的申报材料,系统提交和纸质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8月1日。

    2. 最终版申报材料,系统提交和纸质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8月6日,请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

    联系人及钉钉电话:郭迎会

    附件:202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附件材料.rar

                                                                                                  社会科学处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