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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7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5;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单位:

    2027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有效论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包括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科研平台建设专项、古籍整理专项。所有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各校遴选指南(附件1)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研究内容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价值,具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6万元。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

    (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202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的选题名称及研究目标设计研究内容,不得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重点研究内容。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是相应研究领域居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和管理专家,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应拥有一支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骨干团队;具备开展研究必备的科研基础条件;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绩效指标须严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验收条件填报。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5 万元。

    (四)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 万元。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 .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新获省部级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以上成果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 可为额定人员)。3.在 nature 、cell 、science( 含子刊)或自然学科领域顶刊;在中国社科院评价体系中的顶级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五)科研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申请人须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固定成员且为主要研究方向负责人。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 (通讯)须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2. 发表本领域顶尖学术论文1 篇。3.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做 大会(分会场)学术报告1次。4.省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科技成果转化单个合同100万元以上(以合同和到账经费为准)。

    (六)古籍整理专项。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且为高级职称,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时代下限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资助科研工作,经费预算中不得列支出版费用。已在他处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申报,有在研古籍整理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有组织科研,引导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省教育厅将启用AI辅助审核功能,对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及创新性审查,并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三)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仅获批过青年基金项目的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已获批过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四)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申请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社会科学处主页--政策文件--厅级)。

    三、申报流程

    所有项目首先进行线下申报,经学校评审推荐后再进行系统填报。

    四、材料收取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7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名盖学院章)报送社科处;电子版材料(附件4、附件5发送至邮箱:sunhh@heb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海虹 80789757  软件咨询电话:0311-85659521

      附件:附件材料.zip


                                      社会科学处  

                             2026年7月15日